国科高函〔2010〕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8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申报工作,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推荐参加认定的大学科技园名单,并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推荐函和《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部高新司。 二、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 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科技部高新司:焉岿然、李志农 电话:010-58881560 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2.教育部科技司:许 文、舒 华 电话:010-66097937
附件: 1.《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大学科技园管理人员学历、学位汇总表 3.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基本情况 4.非在孵企业基本情况 5.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清单
科技部高新司 教育部科技司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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