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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遏制各政府违规担保
更新日期:2010年7月27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正在征求意见;规定融资平台新增债务,地方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央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治理已经箭在弦上。记者昨日从相关部委获悉,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细则,正在向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征求意见,不久后将下发。


  上半年平台贷款达7.66万亿


  从政府推出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开始,地方纷纷上马配套项目,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数量的急剧增加。7月20日,银监会召开的今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议上首次通报,商业银行截至6月末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达7.66万亿元,认为目前存在严重偿还风险的贷款,占比23%。这意味着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敞口约在 1.5万亿元。而同期银监会公布的整个银行业的拨备约在1.3万亿元。


  今年6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记者了解到,在财政部牵头起草的融资平台清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纳入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2010年6月30日前,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征求意见稿中明确,2010 年7月1日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遏制地方政府违规担保


  此前,国务院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但此次融资平台清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对于此类在建项目,允许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于融资平台公司的新增债务,地方政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相关人士透露,对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和间接担保如何介定的问题,是一个重点问题。“国务院的《通知》只是说了一个大的框架,具体哪些方式算是间接担保,需要在细则中明确。这也涉及此前的担保怎么办的问题、未来业务如何开展的问题。债券市场和银行都对此很关注。”


  此前,《通知》中已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现状


  平台融资已收紧


  在融资平台清理细则征求意见的同时,相关部委也对各自管辖内与融资平台相关的业务进行了自查或暂停。


  银监会宣布,已部署了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进行自查。对平台贷款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在上半年完成自查,并于7月上旬把自查报告上报银监会以及派出机构。


  本月初,发改委也暂停了对所有新报和排队等待的城投类债券的批复。发改委还规定,对于已经得到批复,但是截至6月10日之前仍未走完交易程序的城投类债券,也一律暂停交易,重新审批。所谓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般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一家股份制银行公司部总经理表示,该行今年以来已经停止了对融资平台新增贷款的发放,只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放此前的授信。“从目前经济运行的情况来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逐渐被遏制,资金偏紧的情形将逐步凸显出来,政府应该注意到这一情况对经济增长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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