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来源: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推动作用,实现精准开发、规模开发,扶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农发机构要树立“产业开发”理念,科学编制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通过重点扶持、持续扶持,打造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各地要立足当地实际,结合本区域农业相关规划,每县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不超过2个,其中,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县(市、区、师、分局)确定优势特色产业数不超过3个。
通知要求,省级农发机构要结合本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地级市或县级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进行筛选、审查和论证,确保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农发办根据各省级上报的规划汇编形成《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今后各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立项要与《规划》相衔接,对纳入《规划》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找准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对未纳入《规划》的产业,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扶持。